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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刚刚,海曙发布《关于延长海曙区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购房补贴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延长了补贴期限,调整了二手房补贴标准,以及申领时限。
刚刚,海曙发布《关于延长海曙区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购房补贴政策进行了相应调整,延长了补贴期限,调整了二手房补贴标准,以及申领时限。
根据通知内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住宅(预售、现售)海曙区购房人一次性给予购房发票价款(不含税部分)1%的货币补贴(以房地产企业交付结算出具的购房发票为准),最高不超过6万元。
对符合条件的海曙区二手住宅购房人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以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登记信息或契税信息联系单为准)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
根据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甬建发〔2024〕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对《关于印发〈海曙区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海住建〔2023〕85号,以下简称原细则)中点击查看原细则的购房补贴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延长补贴期限
原细则第一条“实施时间”中“本次购房补贴实施时间从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以购房人在宁波市房产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首次签订时间为准”的政策有效期由2024年6月30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二、调整补贴标准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网签备案的二手住宅补贴标准为:“对符合条件的二手住宅购房人一次性给予完税价格(即税收完税证明中记载的计税依据,以税务部门出具的契税完税凭证登记信息或契税信息联系单为准)1%的货币补贴,最高不超过5000元。”其余补贴标准不变。
三、关于申领时限
第六条“申领时限”在原细则基础上补充如下: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网签备案的二手住宅,补贴申请时限统一截止至2025年6月30日。其余情况申请时限不变。凡是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购房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补贴的,视作自动放弃,逾期一律不再办理。
除以上调整外,其它内容不变,请遵照执行。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购房补贴申请办理地址:海曙区行政服务中心购房补贴专窗。
新建商品住宅咨询电话为0574-87103695、二手住宅咨询电话为0574-87236383。
相关链接:
中海·江湾樾400-176-0760 转 648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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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果图
中海·江湾樾基本信息 | |||||
单价 | 均价35168元/平方米 | 产权年限 | 区域商圈 | 海曙 | |
户型 | 三居室(105.00㎡)三居室(120.00㎡)四居室(138.00㎡) | 收房时间 | 2026-09-30 | 开盘时间 | 2024年10月加推新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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