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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姐案今日宣判 检方建议量刑在2年半至3年

发表于2013-09-29

9月29日今日上午,靖边县人民法院将将对“房姐”龚爱爱案及其余五被告人公开宣判。此前,龚爱爱曾被查出在陕西、北京拥有多个户口,并在京拥有41套房产共计9666.6平米。

9月24日,房姐龚爱爱案在靖边审理结束,法院宣布择期宣判。庭审当天,检方建议法院对龚爱爱量刑两年六个月至三年有期徒刑。当日下午庭审过程中,检方建议法庭,对其余5名被告人张新堂、张和平、张志华、王红霞、贺亚玲量刑一至两年有期徒刑。

 

发表于2013-09-29

当日与龚爱爱同时审理的还有被告人王红霞、贺亚玲和张和平、张志华玩忽职守,被告人张新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等三个与龚爱爱相关的案件。

王红霞为时任神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贺亚玲为时任神木县大柳塔镇副镇长,张和平为时任神木县公安局副局长,张志华为时任人民路派出所教导员,这4人均因对龚爱爱户籍办理中负有责任而被停职。

发表于2013-09-29

2月4日,经榆林市、神木县常委会许可,按程序依法对龚爱爱刑事拘留,在榆林市境内异地看押。3月4日,神木县公安机关向神木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捕。3月8日,检察机关决定批准逮捕。

发表于2013-09-29

量刑太轻了

发表于2013-09-29

秋后案件审理

发表于2013-09-29

这种人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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