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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关于改善宁波杭州湾世纪城居民生活条件的暂行办法

发表于2013-01-14

宁波杭州湾新区世纪城业主千人QQ群74800361  进群的业主请报房号。
长期不发言的或者发广告的会被请出本群。

为加快宁波杭州湾世纪城人气集聚,方便居民生活,根据当前建设现状,现提出改善宁波杭州湾世纪城居民生活条件的暂行办法。
1.完善公交体系,方便居民出行。
(1)在宁波杭州湾世纪城内设立公交首末站。
(2)完善区内公交线路并实行双向免费乘坐。
(3)完善至周边地区城乡公交线路,对从世纪城站点出发的城乡公交实行免费乘坐。
(4)延长公交运营时间,对区内公交和城乡公交实施夜间运营。
上述措施及执行时间以新区公交体系完善方案公布为准。
2.实施居民住宅装修补贴。
在宁波杭州湾世纪城范围内实施居民装修补贴。凡在宁波杭州湾世纪城购置住宅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套装修的,由户主提出申请,经城区管理办公室验收达到标准的可享受装修补贴。
(1)在2013年8月31日前完成装修的,住宅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补贴2.5万元,本地户籍(限双浦、越林湖、越溪湖、世纪城、观塘、望海潮、水鹭湾七个社区,下同)的每套补贴3万元;住宅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套补贴1.5万元,本地户籍的每套补贴2万元。
(2)在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装修的,住宅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补贴2万元,本地户籍的每套补贴2.5万元;住宅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套补贴1万元,本地户籍的每套补贴1.5万元。
装修验收标准:住宅内水、电、燃气全部开通并可使用;厨卫基本设施(燃气灶、油烟机、抽水马桶、洗浴设备)、室内基本家具(床、桌、衣柜)、照明、有线电视安装到位并可使用;墙壁平整并刷白;地面完成平整。
3.实施物业费补贴。
享受本办法第2条补贴的居民,自2013年1月1日起二年内,可申请享受当年50%的物业费补贴。
4.发放湿地公园参观卡。
享受本办法第2条补贴的居民,二年内每年可申请领取杭州湾湿地公园参观卡一张,凭该卡一年内可赴湿地参观十人次。
5.开展审批“一条龙”服务。
在宁波杭州湾世纪城内开设工商注册登记绿色通道,为业主提供审批一条龙服务,并免收工商注册登记费。
6.对第三产业给予奖励。
自2013年1月1日起三年内,对宁波杭州湾世纪城沿街商铺、购物中心内三产经营项目按其营业收入、增加值和利润总额形成的新区可得财力部分给予前二年全额奖励和第三年减半奖励。
7.对沿街商铺实行开张费补贴。
凡在2015年12月31日前开张营业的宁波杭州湾世纪城沿街商铺,其商铺门面装修符合《装修导则》要求的,经商铺经营者申请,城区管理办公室验收,可享受每一门面2800元开张费补贴。同一商铺只能享受一次。
8.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宁波杭州湾新区城区管理办公室
二O一三年一月八日



发表于2013-01-22

这些建议都很好,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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